- 受託對象:僅接受司法機關委託鑑定,不接受訴訟當事人委託。
- 鑑定案件類型:
本會為非營利組織,量能有限,考量人力專長、鑑定必要性及急迫性,本會受囑託鑑定案件類型如下。
(1)以醫療過失致死及醫療過失致重傷害案件為限。
(2)案件類型限西醫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所致之糾紛,未承接中醫及牙醫相關個案。
(3)未承接自費醫療、醫療美容、精神鑑定等相關案件。
(4)未承接業經醫審會等其他單位鑑定之案件。
(5)本會依據人力量能承接案件,若有符合上述條件相關案件欲委託本會鑑定,或有特殊狀況具鑑定急迫性,亦請先洽詢本會。
(6)本會另提供司法人員免費醫療糾紛相關之醫療諮詢服務,協助釐清爭點並作初步說明,可就不具名之個案狀況提供原則性諮詢服務,歡迎與本會洽詢。 - 費用: 目前本會之書面鑑定報告每份20000元。若須專家證人出庭,則須協助提供交通車馬費及4000/小時之出席費用,將委由召集人協助出庭陳述意見。如有特殊鑑定急迫性或必要性須求,請另洽協會。
- 方式:提供書面鑑定報告,並於適當案件委派專家證人代表出庭,釐清鑑定報告,並接受交叉喆問,確保法律程序保障。
- 流程:本會受囑託鑑定之流程,原則上參照醫審會規範,並依據醫療糾紛鑑定作業要點辦理。受司法機關委託後,將委託召集人成立專家小組共識,並撰寫鑑定報告。召集人為具法律學士以上學位之專科醫師,專家小組由5人組成,包括召集人、兩位法律人士及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討論後,最終由召集人出具最終鑑定報告並具結。
- 說明:醫療糾紛案件絕大多數都須仰賴專業鑑定意見來協助司法判決,但目前官方鑑定單位醫審會僅以匿名之機關鑑定書面回復,鑑定報名不具名,亦不出庭接受交叉喆問,無法保障訴訟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利,也嚴重影響其公信力及可信度,為人詬病許久。
有鑑於此,本會委請醫法雙修之醫師擔任召集人,再加上兩位專科醫師、兩位法學專家/社會賢達,共同組成醫療爭議鑑定委員會,由召集人具名出具鑑定報告,提供完善的鑑定內容,並在適當案件,出庭接受交叉喆問,以期發現真實,提供最完整的訊息供司法官參考,並保障司法程序正當性及當事人權益。
本會醫療爭議鑑定委員會架構(下圖一)及案件審議方式(下圖二),請查照。
本會接受委託鑑定流程如上圖,請參考。須要諮詢之司法單位請先(按下方立即聯繫按鈕-按了後連結到連絡我們),本會會再請專人與您聯繫後續事宜。請注意,若須本會提供鑑定報告,該案件請先諮詢本會,有初步溝通並確認案件須求後,本會才能評估是否接受鑑定。有完整之事前溝通,也才能加速後續鑑定流程、並確認案件是否適合出庭,還請司法單位注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