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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醫療糾紛的鑑定單位,多由衛福部之醫療爭議審議委員會負責,但是現行機制尚有可改善之處
目前醫療糾紛的鑑定單位,多由衛福部之醫療爭議審議委員會負責,但是現行機制尚有可改善之處:

 

  • 效率不彰:單次鑑定約需耗時8至10個月、約有3成醫療訴訟需送2次(含)以上鑑定,導致司法判決延滯。
  • 爭點不清:目前鑑定僅被動回應司法機關提問,且採不問不答原則。司法單位欠缺醫療專業,常無法提出適切問題,導致須反覆提問釐清,更惡化判決效率。
  • 不具名/不出庭:目前初鑑醫師及負責之醫審會成員均為匿名,且鑑定意見以僅以書面回覆,在不具名且不出庭接受交叉喆問的狀況下,除公信力受影響,亦嚴重影響正常司法程序,並損及當事人法律權益。
  • 欠缺經驗分享:醫界常說:「病人是最好的老師」,本會認為:「醫療糾紛判決是更好的老師」。目前醫界與法界於醫療爭議判決欠缺共識機會,判決往往備受批評,更加深醫法病鴻溝。且醫審會欠缺相關教育訓練機制,醫療疏失經驗無法傳承,類似案件於醫療實務可能重複發生,提昇教育量能及經驗分享機制刻不容緩。

 

依據上述現行制度的缺失,本會的宗旨及業務特色如下,希望能提昇醫療爭議鑑定的品質。

 

  • 提昇效率:成為第三方公正鑑定單位,分流醫療鑑定案件,提昇鑑定及司法效率,並建立司法人員諮詢機制,在鑑定問題提出前,即協助爭點釐清,確認應深入探討之醫療爭點所在。
  • 具名/出庭: 本會鑑定報告由醫法雙修專家初鑑,並與專科醫師、法學專家、社會賢達共識後而產生,由醫法雙修專家具名,為鑑定報告負責,以提昇鑑定公信力。於適當且必要之個案,本會亦將委派鑑定代表出庭接受交叉喆問,保障司法程序正當性及當事人權益。
  • 經驗傳承:搜集過往醫療爭議案件,建立醫療糾紛資料庫,建立實證法學研究,並提供法律知識分享及判決分析。後續更可依據醫療爭議案件分析結果,設計相關課程,提供醫療提供者/機構教育訓練,避免可預防之醫療爭議。

透過上述三點特色,除分流醫審會案件,以加速司法效率外,更希望可藉由具名且出庭接受交叉喆問的方式,補強訴訟雙方的法律權益。再加上教育訓練使醫療人員了解引起醫糾之危險行為,以減輕司法資源耗損、提昇醫病關係及病人安全、促進醫法交流,共創醫病法三贏。